反洗钱重点可疑账户移交、线索立案难现状的分析
作者:肖巍 农业银行
对于金融机构从事反洗钱工作的人员来讲,每年工作结束后,有多少日常预警监测工作中发现的重点可疑账户被移交人行,并被公安立案受理,侦查破获,代表着所在单位最终的反洗钱工作质量认可,也是对自身勤勉履职工作成果的最好体现。但是在现实工作中,金融机构面临着非常大的重点可疑账户人行监管部门移接收困难,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困难的现状,产生这一现象根本原因要从三方工作痛点讲起。
所谓三方工作痛点包括:金融机构工作痛点,当地人民银行工作痛点,公安机关工作痛点。明白了三方工作痛点原因之所在,很多事情就很容易讲清楚、说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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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的工作痛点:
金融机构重点可疑账户上报困难主要在于账户分析报告质量偏低,资金性质分析不到位、判断不准确,涉嫌犯罪判定不清。国有大银行相对做的要好一些,他们客户众多,见得多,识得广,经验相对丰富,一些中小型的股份制银行问题相对就比较突出,这不是在打击大多数,而是实实在在的现状。根本原因在于反洗钱预警监测分析工作是一个经验逐步积累的过程,需要足够的时间与实战进行磨炼,这恰恰是一些中小银行的短板。另外还有一些很重要的因素,比如工作岗位设置的问题,例如反洗钱岗位不稳定,人员变动频繁,账户资金分析监测经验难以有效积累;比如人员的问题,例如人员素质偏低,一些基本的数据清洗(或称数据整理)不到位,电子表格基础应用不掌握等。现实工作中从事反洗钱工作的人很多,真正懂得反洗钱工作的却很少,毕竟不是金融行业的主业,很多从业者只是在应付一下这份能够拿薪水的工作,做到制度与形式上的合规,所以报告质量整体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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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的工作痛点:
每地人民银行反洗钱工作都有共同的困难,那就是所辖需要监管的金融单位太多,而从事反洗钱工作的人手太少,每年例行的被监管金融机构日常培训、检查、调研等都要疲于应付,对于金融机构上报的重点可疑分析接收,一是没有充足的时间精力,二是没有足够的实战经验,只能依照相关理论知识比照处理,指出分析报告中的不足,退回金融机构进行补充调查,尽可能做到报告的准确性与完整性。对于上报重点可疑账户的金融机构来讲则是不停的补充、补充、再补充,完善、完善、再完善。同时更为重要的一点,现在人行把接收报告移交公安的立案率作为其自身工作很重要的一个考核项,使部分地区的人行要求或变相要求金融机构在上报重点可疑账户之前,要先要经过公安审查,如果公安予以接收立案才同意同步接收的怪现象,实质上是人行为了提高反洗钱线索立案考核率,把自身承担的工作推给了公安去做,这种违背反洗钱正常工作流程的做法也让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感到非常的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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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的工作痛点:
公安机关的立案标准在于违法犯罪事实能够被有效确认,是一种先因后果的工作模式,即先有被害人、报案人陈述具体的犯罪事实,再根据犯罪线索查找犯罪嫌疑人和犯罪事实。金融机构撰写的重点可疑账户分析报告则是基于账户资金的异常性作出的分析研判,是一种假设判定,没有任何具体的事实依据,是一种先果后因的工作模式,需要公安机关根据金融机构提供的疑似可疑点进行线索核实。金融机构所撰写的账户分析报告内容,往往就账户论账户,只是重点强调账户资金性质如何可疑,并没有把重点可疑账户所涉嫌的整个账户资金链条进行有效梳理,也没有把可疑资金所涉及的犯罪进行综合研判,使公安机关难以对涉罪线索进行有效切入。另外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公安案件属地管辖权的问题,现实中这也是非常实际的洗钱线索难以立案的困扰点之一。
除了上述三方工作痛点外,重点可疑账户移交立案困难还牵扯很多其它复杂因素。举例说明,比如公安机关与人行监管部门对所上报重点可疑账户报告内容要求就存在很大区别。人民银行要求金融机构对上报重点可疑账户的资金来源、去向及其资金性质进行有效描述,并判定账户资金涉嫌洗钱犯罪类型,基本上是对预警可疑账户进行重点研判,是一种就账户论账户的论述要求。对于某些类型犯罪资金账户,交易行为特别突出,牵扯交易环节少,这种报告论述还是行的通的,但对于相对复杂的违法犯罪活动,金融机构所报重点可疑账户很可能只是这个违法犯罪资金链当中的一环,甚至是非主要节点的次要一环,这种就账户论账户的报告形式就会很难把涉嫌违法犯罪的事实进行有效说明,进而影响公安机关的洗钱账户线索立案。
对于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那就要考验一线账户风险监测分析人员的工作意愿和能力水平了。为什么要说考验工作意愿?能力水平很好理解,如果分析能力水平有限,可疑交易账户分析不到位,资金性质判断不准确,上报重点可疑报告就失去了意义。如果具备了一定的账户资金分析水准,那么强烈的工作意愿决定了事情的成败。
首先,类罪账户交易活动一般包含了多个资金环节,犯罪越成规模,资金交易越成体系,交易环节越多,交易越复杂,必须使用预警账户上下游三级拓展调查法才能有可能摸清楚整个违法犯罪资金链条,但这都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甚至是远远超出报告可疑账户机构的调查权限范围,可疑账户分析报告将会围绕预警账户所涉及资金交易链性质进行分析描述,也远远超出了一般情况下就账户论账户的范畴,预警可疑账户将不再是重点,而是所涉及类罪交易资金链将成为论述的重点,这是大多数监管机构难以认可的一种报告方式,原因很简单,跑题了!报告内容应该是预警的张三账户,而非张三的交易对手李四,甚至是李四的交易对手王五、马六,文不对版。同时这种非常耗费时间、精力的资料收集、分析工作,也不是大多数反洗钱从业者不愿意去付出的,非常考验条线人员的工作意志。
如果具备了一定的账户资金分析水平,又愿意舍得为工作付出,又需要做好哪些工作可以摆脱现在的工作困境那?下面的内容纯属个人工作经验之谈,不具有代表性,仅供参考借鉴。
1、打铁还需自身硬。重点可疑账户分析报告质量要足够好,账户交易疑点分析要依据确凿,假设分析判断要符合逻辑,资金性质判断结论要准确。
2、兼顾不同水平人员阅读理解,报告写的越通俗易懂越好。如有必要,可以准备可疑交易类罪资料旁证附件用于辅助说明账户资金涉罪背景、成因,易于让读取报告的非专业人士认同,毕竟并非人人都是反洗钱专家。
3、对于复杂账户涉罪洗钱交易,可以抛开就账户论账户的传统模式,采用账户交易对手三级拓展法单独撰写一份可疑账户综合分析报告,主要内容是可疑账户资金链的全面分析研判,内容、作用类似与公安机关的情报线索研判报告(反洗钱预警可疑账户分析研判与公安的情报导侦分析研判本质相同,侧重点不同)。这种报告一般人行监管部门不会作为主报告进行接收,原因上面提到了,跑题了!但是作为后续向公安机关进行洗钱账户线索移交的附件,报告着重分析可疑账户资金链可能涉及的类罪原因,将会大大提高线索立案率。
4、多与公安沟通交流,无论是金融机构直接向公安机关移交洗钱账户线索,还是人民银行经过二次分析分析以后再度移交,可疑账户涉罪资金线索能否被立案进行司法追究都需要公安机关进行一个最终的权威认定,这种立案追究是一项严肃的事情,开不得半点玩笑,所以事前沟通非常有必要。对于报告涉及客户资金交易事实可能涉及的违法犯罪行为是否被公安机关认同,当地公安机关是否具有司法管辖权,公安机关对于可疑账户反映出来的违法行为是否感兴趣,是否有立案侦查的意愿,都可以在交流中进行有效互动,搞明白哪些是对方真正所需要且能够有效提供的。
上述4点做到了,你再次面对反洗钱困境时就会很豁然,对于交易可疑账户风险度把握上游刃有余,客户风险等级分类也会更加精准。关键反洗钱工作做起来不要太教条、太古板,要以风险为本。
在这里我要明确一下个人对反洗钱工作尽职与合规问题的观点,也仅供参考、讨论。
反洗钱高风险账户的识别与防控,反洗钱从业人员不仅需要合规操作,更需要尽职来实现,要把职责范围内应做的事尽全力做好,并对其负责,还要有担当。
尽职是一种主观行为,表现为员工的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责任心,是在履职过程中反映主观努力程度或质量的一种评价。现实中的很多反洗钱风险因素并不都那么确定,有些还很模糊,十分复杂,每个风险案例都有其不同的特点,就是用先进的技术或工具也很难能准确识别和计量,更没有一劳永逸的风险防控捷径,只能通过条线人员的勤勉尽职、主动学习、善于学习来实现有效的反洗钱风险管理。
一般地讲,尽职首先必须要合规,这是基础和前提,不合规或违规本身就是没有尽职。在特殊情况下,受内外部环境变化影响,也不排除一些规制已不适应实际又未能及时修订,出现尽职而不合规的情况。
反洗钱条线人员都有各自的岗位职责,守法守规是员工最基本的要求。尽职的员工一定是守法守规的员工,做到合规就不会有违规的问责追责问题,但做到合规不等于就尽职。不能简单地把法规制度层面的合规要求与反洗钱风险管理的尽职要求画等号,两者不是一个层面的问题。
所以要想真正干好反洗钱工作,一定要牢牢把握反洗钱工作核心主旨--风险为本!